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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木雕——澳門神像雕刻”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,文化局推出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評定暫行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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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國務院公佈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10項,“木雕——澳門神像雕刻”作為“民間美術”類列入“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”,名錄序號834,編號VII-58,這是澳門首次獨立申報的項目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。昨日
(6月19日),特區政府文化局公佈推出《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》,以建立本地區“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”,全面加強這方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。
國務院在2006年發出了《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》,規定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指導方針是“保護為主,搶救第一,合理利用,傳承發展”。同時訂定自該年起,每年6月的第二個週六為“中國文化遺產日”,同時公佈了第一批共518項列入“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”的非物質文化遺產。其中“粵劇”和“涼茶”成為了粵港澳共同成功申報的項目。
2008年6月14日“中國文化遺產日”,國務院再次公佈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10項,以及147項作為第一批名錄的擴展項目。如今,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有1028項。為落實本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,文化局澳門博物館成立專責工作小組,以“神像雕刻”作為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首個申報項目,結合收集相關行業的資料,深入分析研究,在業界的充分配合協作下,於2007年6月底向國家遞交申報文本。經過各項程式及國家級的專家評審,並經過一個月的公示諮詢期後,成功列入我國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。
除此以外,為加強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,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體系,進行有效的傳承機制,文化局澳門博物館制定完成《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》,由今年7月1日起接受對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。
此《暫行辦法》乃參照國家有關的規定,再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而制定,目的為推動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、保護、傳承和弘揚;加強居民的文化自覺;尊重和彰顯有關社區、群體和個人對澳門文化的貢獻,展示澳門人文傳統的豐富內涵;鼓勵居民、社團、傳統行業及文化教研機構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等。
《暫行辦法》共有19條項目,包括具體評審標準、評審制度、申報者應當制定的具體保護計劃、如何申報、所需材料等等。凡是澳門的個人、團體和單位等,均可作為申報主體向文化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請。申報項目應是具有傑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;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典型意義;或在歷史、藝術、民族學、民俗學、社會學、人類學、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。
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,可由文化局上報國家,申請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申報的提出不設時限,全年皆可進行。
除了推行《暫行辦法》外,文化局還將會積極鼓勵社團、文化組織、科研機構、大專院校及專家學者等,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研究,徵集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、資料,予以妥善保存;並與相關政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,防止珍貴的實物和資料流失。
此外,對於列入澳門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,尤其是瀕危的項目,文化局將採取激勵和扶持的方式,鼓勵相關的傳承人進行搜集、研究、傳習和弘揚的活動。通過社會和學校教育,使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後繼有人,並將會加強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保護,亦會發揮博物館和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機構,加強青少年的教育和對公眾的傳播展示。
具體工作將由澳門博物館負責,協助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評定,協調及跟進各項保護細節等;同時,還將充分發揮各方面專家的作用,建立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家諮詢機制和評審制度。
《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》的申請及查詢,可瀏覽澳門博物館網頁www.macaumuseum.gov.mo,或致電83941211澳門博物館孔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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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木雕──澳門神像雕刻”簡介
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以“木雕──澳門神像雕刻”項目申報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,目的和意義有以下幾個方面:
澳門自開埠以來,捕漁業在歷史上擔當著重要的經濟角色。由於海上作業風險大,漁民多有信仰習俗,並在船上放置各種神像隨船出海,以求化險為夷。漁民對神像的需求殷切,加上陸上居民的需求,使神像店生意滔滔,神像製作業興盛,工藝水準日高。後來由於澳門社會發展,經濟轉型,漁業逐漸步向衰落,神像店經營出現困難,在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間相繼結業。現時澳門的神像雕刻店只有二家:“大昌佛像雕刻木器”
和“廣榮造像雕刻木器”。
“大昌”是傳承三代的百年老店。該店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轉型主雕佛像,店東並往浙江寧波學習漆藝及吸收日本和台灣的技術經驗,改良製作方法,並以傳統造型設計,優質工藝和上乘選料,逐步走出澳門,贏得香港和外地顧客的青睞。該店以木雕為主,可承接木、石或銅的神像製作,也有製作本地民間節日用的器物,如浴佛節所舞的“醉龍”,商號招牌,木雕構件,以及上金箔等。現時,客戶包括香港一些著名佛寺,如屯門妙法寺等,以及英國、美加和東南亞等地的佛寺或私人佛堂的佛像神龕等。“廣榮”成立於1993年,以雕刻木器為主。
兩店均具有全套神像製作技術、從事神像及佛殿的修復工作,如為港澳兩地的廟宇寺院等修復木雕和泥塑佛像和大殿神龕的修復。澳門神像店努力改良,精研技術,製作態度認真,工藝技術獲國內外同業推許及認同。其高水準的工藝美術,是澳門本土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。
因此,“神像雕刻”的申報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價值和意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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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澳門的“神像雕刻”
在文化上傳承和發揚了我國傳統的神像雕刻工藝,經改良和發展,整體技術達到突出的水準,是澳門百年來優秀的民間美術。“神像雕刻”是澳門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,其價值應向國家呈報,予以認同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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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該項目在澳門有較長且從未間斷的歷史,與本地民俗有緊密的關聯。它是澳門百年來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有力見證。澳門漁業興盛到衰落,帶動神像雕刻業的起落,神像雕刻業的變遷反映出該行業在澳門的發展過程,是研究和保存澳門歷史和民俗的重要對象。透過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並列入名錄,有助加強澳門和全中國人民對澳門的歷史和神像雕刻的認識和關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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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該項目在澳門僅存二家店號,趨向瀕危,需作及時的保護,尤其在技術的傳承和市場的開拓方面。特區政府文化局希望通過申報工作和相關的活動,使廣大居民對本澳的神像雕刻工藝增進認識及加以重視,並研究作出推廣和保護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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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 關 下 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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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條文
(.pdf格式)
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書
(.pdf格式)
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輔助材料製作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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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 及 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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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》的申請及查詢,可瀏覽澳門博物館網頁www.macaumuseum.gov.mo,或致電83941211澳門博物館孔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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