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博物館

2008-08-30

文化局推出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評定暫行辦法

地點 澳門博物館三樓
收費 購票入場
日前,國務院公佈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10項,“木雕——澳門神像雕刻”作為“民間美術”類列入“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”,名錄序號834,編號VII-58,這是澳門首次獨立申報的項目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。昨日 (6月19日),特區政府文化局公佈推出《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》,以建立本地區“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”,全面加強這方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。
國務院在2006年發出了《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》,規定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指導方針是“保護為主,搶救第一,合理利用,傳承發展”。同時訂定自該年起,每年6月的第二個週六為“中國文化遺產日”,同時公佈了第一批共518項列入“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”的非物質文化遺產。其中“粵劇”和“涼茶”成為了粵港澳共同成功申報的項目。
2008年6月14日“中國文化遺產日”,國務院再次公佈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10項,以及147項作為第一批名錄的擴展項目。如今,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有1028項。為落實本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,文化局澳門博物館成立專責工作小組,以“神像雕刻”作為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首個申報項目,結合收集相關行業的資料,深入分析研究,在業界的充分配合協作下,於2007年6月底向國家遞交申報文本。經過各項程式及國家級的專家評審,並經過一個月的公示諮詢期後,成功列入我國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。
除此以外,為加強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,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體系,進行有效的傳承機制,文化局澳門博物館制定完成《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》,由今年7月1日起接受對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。
此《暫行辦法》乃參照國家有關的規定,再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而制定,目的為推動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、保護、傳承和弘揚;加強居民的文化自覺;尊重和彰顯有關社區、群體和個人對澳門文化的貢獻,展示澳門人文傳統的豐富內涵;鼓勵居民、社團、傳統行業及文化教研機構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等。
《暫行辦法》共有19條項目,包括具體評審標準、評審制度、申報者應當制定的具體保護計劃、如何申報、所需材料等等。凡是澳門的個人、團體和單位等,均可作為申報主體向文化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請。申報項目應是具有傑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;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典型意義;或在歷史、藝術、民族學、民俗學、社會學、人類學、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。
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,可由文化局上報國家,申請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申報的提出不設時限,全年皆可進行。
除了推行《暫行辦法》外,文化局還將會積極鼓勵社團、文化組織、科研機構、大專院校及專家學者等,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研究,徵集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、資料,予以妥善保存;並與相關政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,防止珍貴的實物和資料流失。
此外,對於列入澳門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,尤其是瀕危的項目,文化局將採取激勵和扶持的方式,鼓勵相關的傳承人進行搜集、研究、傳習和弘揚的活動。通過社會和學校教育,使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後繼有人,並將會加強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保護,亦會發揮博物館和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機構,加強青少年的教育和對公眾的傳播展示。
具體工作將由澳門博物館負責,協助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評定,協調及跟進各項保護細節等;同時,還將充分發揮各方面專家的作用,建立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家諮詢機制和評審制度。
《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》的申請及查詢,可瀏覽澳門博物館網頁 www.macaumuseum.gov.mo,或致電83941211澳門博物館孔小姐。
現正展出 2024-02-03 ~ 2024-05-05

海絲起點 清新福建——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

地點 澳門博物館三樓展廳
時間 星期二至日,早上十時至下午六時; 星期一休館

澳門博物館常設展覽

地點 澳門博物館三樓
時間 星期二至日,早上十時至下午六時; 星期一休館
收費 購票入場

澳門博物館三層常設展覽館以豐富、深刻的歷史和文化內涵,展示澳門,特別是近數百年來中西文化交匯的歷史,以及對中國近代史的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