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博物馆

社稷坛

澳门街道上的社稷坛,多主祀社稷之神,部份神位更配有社名。这种民间祭社的制度,在历朝文献中均有记载。如《周礼》中“二十五家为社”。既反映了古代以“社”为核心的地方单位组织,更是民间在一定区域内立社祭祀的制度。“稷”则为一方“土谷之神”的称呼,“社稷”经常连用,据《礼记.礼运》载“诸侯祭社稷。”此社稷可理解为诸侯所管辖的一方土地之社神,而在古代农业社会,每当言及政权,亦多以社稷代称之。而在明代的《礼部志稿》中载,“郡县宜立社稷,有司祭里社土谷神……”。
可见澳门的社稷坛的设置和分布保留了古代地方单位立社的传统。(摄於蚝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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